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01】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又是新的一学年,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四免一补一改善”政策,现将义务教育阶段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01“四”政策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正版字典。

3.免住宿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

4.免费提供作业本: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02“一”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对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03“一改善”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膳食补助

特别提醒:每位适龄儿童应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同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撰稿:李志香 图片:李志香 审核:教导处)



请大家仔细阅读

了解本学年度的资助政策

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哦

如您需要申请资助

请联系班主任老师

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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